所务公开制度
本着推进民主建设,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有效服务于教学科研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年终由所长向全所师生报告本年度工作及下一年度科研工作规划,达到全所上下人人明白;
二、全所重大事项由所长主持所学术委员会商定,具体执行由分管业务的副所长负责实施,内容包括:
1.课题方向的选定与调整;
2.国际合作与交流;
3.各种基金项目的申报;
4.科研成果报奖,与以及专制的申请;
5.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6.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产品开发;
7.其它重大事项。
三、职工考核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统
一部署进行;
四、所领导联席会议商定全所奖金的发放;
五、财务公开,每年报告一次,平时做到随查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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