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全国、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践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健全完善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和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精准选拔人才,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报名选拔条件如下: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和跨学科报考人员须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其中理工科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SCI 收录期刊,或授权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申请者主持过《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或省科技厅或教育厅的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费在2万元以上。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要求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而且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7、在职人员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后能够全脱产学习。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原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3、申请者学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须为2019 年1 月1 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硕士毕业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4、申请者的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能够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须在录取后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或IELTS≥6.0 或TOEFL≥90。
6、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要求在申请学科领域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其中理工科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SCI 收录论文。申请者成果要求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2)申请者在申请学科相近研究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一项。申请者发明专利要求是第一发明人。
(3)申请者主持过《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或省科技厅或教育厅的科研项目1项,项目经费在2万元以上。
本条件由山西大学环境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山西大学环境学科学位分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邮编:030031电话:0351-7018533传真:0351-7018533